后来,法院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小三宣告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无效。请求认定“婚姻无效”的汉化婚原官司。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名登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记结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配妻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告上近日,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两人婚后生育子女,
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数年后,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法官说,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在结婚登记时,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昨日,
不久后,
经查,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