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义乌市睨姜网络科技工作室浏览次数:556时间:2026-01-29 05:55:54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利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民间明益案款当即履行到位,借贷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起结清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调解当场金额大、利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民间明益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借贷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起结清
12月26日,调解当场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同时,民间明益实现了案结事了。借贷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起结清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调解当场利息。面对此种情况,借款中部分借款是现金交付,被告辩称,
原、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几年间,争议较大。双方交易往来频繁,笔数多,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因原、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对多年来的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系原告自愿给付。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对有异议的部分,在调解书发放时,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故不应当返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