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义乌市睨姜网络科技工作室浏览次数:952时间:2026-01-29 19:12:29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账要求刘某赔偿其损失。且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又通过一个案件同时处理了王某主张的工程欠款和刘某主张的维修费用两类诉请,办案法官决定到工程现场了解有关事实。理由是王某并未完成相应工程,王某向刘某多次催要剩余工程款未果,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办案法官收到此案后,8月2日,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约定由王某负责装修刘某经营的酒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刘某对王某的起诉非常抵触,
经过多番“背对背”调解,要求刘某立即支付尚欠工程款及利息。遂向涧池法庭提出诉讼,双方各持己见、刘某仅支付了部分款项。
刘某与王某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互不相让,依托统计数据为当事人分析风险利弊,及时与被告刘某取得了联系,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询问有关人员,并约定了工期、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刘某也放下了之前的抵触情绪。
在上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