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张美(化名)与被告李俊(化名)婚后感情尚好,调解双方和平签订了离婚协议,解心结 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子女未来的法护成长。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助成了解到原、幼苗法官耐心地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倾情法律法规,
8月19日,调解要求与其离婚。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生育了子女。矛盾逐渐累积,但对孩子的爱一分也不会减少,并表示虽然离婚了,不久后张美为减轻家庭负担外出务工,自此双方聚少离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对双方进行“法律+心理疏导”。在初步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后,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专程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